民建淮安市委2017年预算公示

>发布时间:2017-02-13  字体:【 】  【 关闭

2017年民建淮安市委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等,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民建第七届市委会将以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坚定信念,凝心聚力,全面增强履职能力,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标杆,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苏北重要中心城市两大目标,建设美好淮安竭智尽力。一是突出思想建设重心,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二是坚持履职第一要务,全面推进参政议政工作;三是提升服务能力水平,继续做好社会服务工作。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民建市委设有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编制5名,实有在职在编人数4名。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淮安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级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淮财预201611号)要求,按照"全面统筹、保障重点、勤俭节约、公开透明"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人员支出预算根据国家及省有关人员、工资等政策规定和人员信息数据据实核定。人员归属严格以编制、人事工资关系为准。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根据市财政局公布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综合定额标准和核定的在职人员数、离退休人员数确定。 

  2.项目支出预算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根据我单位工作实际以及近年项目支出情况,结合经济形势变化合理测算编制。 

第二部分 民建淮安市委部门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民建淮安市委部门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民建淮安市委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17.83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25.71万元,减少17.91%。主要原因是2016年党派换届增加换届项目经费及养老金制度改革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未预算列支。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17.8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17.8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17.8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71万元,减少17.91%。主要原因是2016年党派换届增加换届项目经费及养老金制度改革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未预算列支。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2.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3.转移性资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减少)0 %

4.债务资金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二)支出预算总计117.8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及正常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27.45万元,减少20.08%。主要原因是2016年党派换届增加换届项目经费2017年减少及养老金制度改革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未预算列支。

  2.住房保障支出8.6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发放的提租补贴。与去年相比增加1.74万元,增长25.3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和房贴政策性调整。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70.8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71万元,减少21.76%。主要原因是养老金制度改革退休人员工资转养老保险处发放。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万元,减少11.32%。主要原因是2016年党派换届2017年减少。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民建淮安市委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17.8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83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民建淮安市委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17.8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0.83万元,占60.11%

项目支出47万元,占39.8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民建淮安市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17.83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25.71 万元,减少17.91%。主要原因是2016年党派换届增加换届项目经费2017年减少及养老金制度改革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未预算列支。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民建淮安市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17.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71万元,减少17.91%。主要原因是2016年党派换届增加换届项目经费及养老金制度改革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预算列支。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民主党派行政运行(项)支出109.2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45万元,减少20.08%。主要原因是养老金制度改革退休人员工资转养老保险处发放。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8.6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4万元,增长25.3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政策性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民建淮安市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70.83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2.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民建淮安市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9.2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45万元,减少20.08%。主要原因是2016年党派换届增加换届项目经费2017年减少及养老金制度改革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未预算列支。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民建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0.8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2.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7.9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98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民建淮安市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2.2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万元,本年无出国(境)预算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与上年数字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与上年数字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20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0.05万元主要用于各中央、省委及兄弟市来淮。

民建淮安市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5.50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民主党派换届项目经费2017年减少。

民建淮安市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5.50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培训次数减少。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情况说明

民建淮安市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政府采购经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三、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市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四、"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预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附件    民建2017预算表.XLS